当前位置:首页 > 扬中厂房信息 > 正文内容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李杏春

admin9个月前 (09-07)扬中厂房信息67

  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来桥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8128060(中心)

  公告单位: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来桥服务中心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24678515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扬中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yangzhong.021cf.cn/index.php/post/2102.html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李杏春” 的相关文章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戴斌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戴斌

  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来...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出让公示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出让公示

  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意向出让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拟协议出让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奚法章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奚法章

  ,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中市自然资源...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杨晓雨

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杨晓雨

  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来...

文脉归乡处:陈履生在扬中的文化深耕之路

文脉归乡处:陈履生在扬中的文化深耕之路

  金山网讯 江水悠悠,浸润着扬中这片土地的灵秀;岁月漫漫,铭刻着文化传承的坚韧。陈履生,这位从扬中走出的文化巨擘,虽已驾鹤西去,却以毕生心血在故乡的文化版图上,绘就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他的生命轨迹与扬中血脉相连,既从这里汲取成长的养分,又以赤子之心反哺桑梓,为家乡文化的赓续与勃发注入不竭...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徐心明等5户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徐心明等5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规定,现予登记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