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江不动产告字(2024)287号(江都区丁沟镇三阳大道1号三洋花苑7幢102室)
遗失声明 江不动产告字(2024)287号 (江都区丁沟镇三阳大道1号三洋花苑7幢102室)
发布时间:2024-08-06 09:39来源: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字号:[]
编号:江不动产告字(2024)287号
沈亚军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24)江都区不动产权第0000230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坐落为江都区丁沟镇三阳大道1号三洋花苑7幢102室,建筑面积为144.66平方米,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予以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如因声明不实而发生的民事纠纷及法律责任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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