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权证书注销的声明--扬中市永舟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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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1 14:23来源: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字号:[]
,下述列表中的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
扬中市江洲南路58号1幢501、6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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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及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布局,城市主次干道、绿化、水系、重点项目建设,已开展土地收储等区域的居民建房,严格按规划进行刚性管控。城市更新地区中对现状建筑密度较高等无法达到现行标准和规范的区域,在征得规划范围内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前提下,按照“优化不恶化”原则,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高度、日...
(继承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八桥国土资源所(...
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江苏省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扬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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